为帮助和鼓励我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嘉瑛助学金”助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名额
我院在读本科生;资助名额为2人,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如受捐赠学生继续在本校深造,捐赠方将视情况继续向基金会进行捐赠支持已评选学生完成学业。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勤奋钻研,学习成绩优异、具备一定科研能力,无挂科、重修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习惯和作风问题。
6.孤儿、单亲、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学费或生活费无力承担者优先评定。
7.受助学生需每学期向资助方提供一份个人学习情况汇报。
三、执行流程
1.学院原则上秋季学期安排部署评定工作,发布评选工作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评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拟定推荐获评人选。
3.学院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材料审核整理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由学院将评审结果向捐赠方备案,兰州大学财务处将助学金打至学生个人账户,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本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终止资助的情形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相关学院有权终止助学金的发放或对已发放的助学金进行追回: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收到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及处分者。
2.无故缺勤学院相关活动或业务课程学习,经劝告不予改正者。
3.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在兰州大学完成学业者。
4.生活不节俭,使用助学金不当,存在挥霍浪费现象者。
五、评选时间和程序
(一)申请阶段(11月2日-11月10日)
申请学生将申请表(附件1,附电子签名)及汇总表(附件3,仅需电子版),于11月10日(周一)中午12:00前交至将军苑7号楼办公室助理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zulsybgs@163.com。
(二)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1月10日-11月20日)
学院组织评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拟定推荐获评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附件1.历史文化学院“嘉瑛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历史文化学院“嘉瑛助学金”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历史文化学院
2025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