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25-09-06 10:36访问量:3819

根据教育部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兰州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和历史文化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把培养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紧缺人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急需和学校“双一流”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推荐和接收质量。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标准科学、规范,工作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推荐工作切实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考察,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推免工作要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系主任、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

组     长:张善庆  孙立国

副 组 长:杨   隆  李   洁  张景平   

成      员:魏文斌  周传斌  王雅红  储竞争  吴炯炯  李正元     

秘       书:王雪艳  魏小萍  赵   雯  

纪检委员:杨   隆 

三、名额分配

普通名额共40名(其中含重大项目和萃英学者等6名、依分配办法核算33名、本研贯通1名),分配情况如下。

各班级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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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申请资格

纳入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推免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历史学学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8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普通计划、“重大项目和萃英学者等”、“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申请资格。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前述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独立参加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事)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发明的专利;在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取得公认的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综合测评排名可放宽至前80%(含)。

(三)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五、考核内容

坚持科学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学业考查。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全过程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学业综合成绩所涉及的必修和选修课程,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核算依据,杜绝学业成绩弄虚作假和违规修改,杜绝学生刷成绩、刷绩点获取推免生资格。

(三)综合评价。坚决破除唯学业成绩、唯科研论文、唯学科竞赛等单一评价的弊端,科学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历史文化学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包含基本素质测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六方面评价维度,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代表性成果计算分值,其他成果不予累加。

学生与其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合作的科研成果或其他超出学生本人实际能力且影响公正认定的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六、推免工作程序

(一)普通计划工作程序

1.评定综合成绩主要以学生前三学年学业成绩为主,同时结合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推荐资格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原则确定,按照最终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选拔推荐。为了保证推免生质量,国家级基地班推免生综合测评排名需在本班级的前80%(含)范围内,普通班推免综合测评排名需在本班级前50%(含)范围内。

2.最终成绩构成:学业成绩×85%+综合评价体系得分×15%

3.综合测评成绩

以学生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为基数,计算综合测评总成绩(P),基本公式为:

P= M1×30%+M2×30%+M3×40%

说明: M1为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M2为第二学年综合测评成绩,M3为第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得分详见附近1(历史文化学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附件2(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细则)

(二)专项计划

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我院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专项计划由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推免工作文件及本办法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见相关通知。

1.“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选拔方式详见团委相关通知。

2.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不做要求,推荐对象为:政治思想素质高,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并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我院历史学专业2026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具体要求见教务处官网通知。

(三)其他

学生在申请推免报名时,普通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专项计划可以兼报。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学生需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类型,如被其中一个类型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类型自动作废。

七、推荐程序

(一)学院结合学校当年的具体办法,制订年度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学院组织审核评议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对学生综合评价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其中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以及学生特殊学术专长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评议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申请推免学生(含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按照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相加得到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三)学院对拟推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学号、姓名、专业、总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公布一定数量或比例的递补名单。

(四)9月13日前(不含13日)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者,一律无效。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填写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于9月18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9月22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9月23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9月25日14: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

八、纪律要求

学院在推免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学校办法执行。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及学院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在推免过程中须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回避并报备,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

对未按规定申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及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及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九、材料报送时间

1. 有普通推免入围资格的学生于9月8日(下周一)当天提交书面申请(附件4),并附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支撑材料。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须对相关成果做出科研诚信承诺,签字后一并提交至榆中校区将军苑7号楼702办公室。

2.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的学生于9月8日(下周一)当天提交书面申请(附件4),并附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支撑材料。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须对相关成果做出科研诚信承诺,签字后一并提交至榆中校区将军苑7号楼702办公室。

3. 申请表和支撑材料一式七份(如无可不提供),按附件1中的指标分类整理成册后提交,诚信承诺书按需提供一份。

4. 学院预计于9月10日进行推免资格审核面试工作,请各位同学准备3分钟的答辩,内容紧扣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各指标,严格控制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其他

(一)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二)凡被确定为推免生者,均须如约读研;若造成名额作废,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凡被确定为推免生者,若本科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四)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0931-8913704;邮箱: wangxueyan@lzu.edu.cn

(五)学院纪检委员电话:0931-8913722;邮箱:yanglong@lzu.edu.cn

(六)教务处0931-8912031、0931-5292748、0931-8912077、0931-5292369;学校纪检监察机构0931-8912159;推免专用邮箱:tmgz@lzu.edu.cn。

 

附件1.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细则

附件3.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6年推免学术类成果认定指导意见

附件4. 兰州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026版)

附件5. 诚信承诺书

                            历史文化学院

   2025年9月4日

历史文化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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